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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带货「引导私下交易」违规治理细则》

《微信小店带货「引导私下交易」违规治理细则》

2025-09-14 21:20
二维码

修订日期:2025年08月27日

生效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一、场景定义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微信小店/视频号小店商家关联账号、视频号橱窗达人以及现存或未来可能新增的各类具有带货能力的主体与账号(统称“带货者”或“你”)。

1.2 定义

指带货者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引导用户离开当前直播间、微信小店、平台等场景,以脱离平台允许的方式进行私下联系、交易,或存在私下交易风险,侵犯或可能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违规判定类型

引导私下交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2.1 引导用户私下转账交易

【定义】指带货者通过明示或暗示方式,诱导用户脱离平台,转而采用个人银行转账、第三方社交工具转账等非微信小店订单付款路径进行交易的行为。

【常见违规行为】

(1)直接引导用户脱离平台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直接发收款码、银行卡号、微信/支付宝账号要求用户转账。

(2)间接引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①宣称“先发货后付款”,引导用户在收货后通过非平台渠道支付款项;

②以“定金”“预付款”等名义,要求用户在平台外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

③无正当理由引导用户“下单不付款”,并诱导其通过客服私下交易;

④宣传“线下交易更优惠”等,引导用户脱离平台进行交易。

违规示例

主动公开收款码

先寄货,收到再私下付款

这只是定金,尾款要私下转账

下单后要求用户退款

2.2 引导用户私下建联交易

2.2.1 展示或索要联系方式私下交易

【定义】指带货者通过主动公开个人或第三方联系方式,或主动索要用户联系方式,引导用户脱离平台进行直接交易或沟通的行为。

【常见违规行为】

(1)带货者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展示或引导查看联系信息(手机号、社交账号、二维码、链接网址等),展示位置包括但不限于直播画面、口播、评论、弹幕、头像、直播间封面等;

(2)带货者在直播间以口播、评论或私信等方式要求用户提供个人联系信息等;

违规示例

引导添加微信号

展示微信二维码

暗示手机号码

评论引导添加联系

头像引导+v购买

封面引导添加建联

昵称简介引导建联

短视频引导建联

2.2.2 诱导用户按指定路径私下交易

【定义】指带货者诱导用户按照指定方式进行建联,以脱离平台监管进行私下交易的行为。

【常见违规行为】

(1)以低价促销、专属福利为诱饵,引导用户联系客服或私信,诱导其进行私下交易;

(2)在视频号简介或头像中植入联系方式,吸引用户私聊,进而引导其脱离平台交易;

(3)通过粉丝团权益等展示渠道违规添加联系信息,诱导用户私下交易;

(4)诱导用户点击特定链接或创建未付款订单,非法获取用户联系方式/地址诱导私下交易。

违规示例

引导头像建联

引导客服建联

引导公众号建联

引导粉丝团建联

2.3 引导用户脱离平台直播间交易

2.3.1 引导用户前往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

【定义】指带货者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诱导用户转至第三方平台完成交易的行为。

【常见违规行为】

(1)展示第三方平台标识Logo、店铺名称、网址链接、二维码等,引导用户去其他购物平台交易;

(2)展示商品故意不上对应购买链接,暗示用户前往第三方平台搜索。

违规示例

展示第三方购物界面,明示用户直接前往交易

故意不上对应购买链接,暗示用户直接去其他平台搜索交易

暗示用户跳转第三方网址交易

2.3.2 脱离微信小店进行交易

【定义】指带货者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引导用户脱离微信小店,转至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私下交易的行为。

【常见违规行为】

引导用户前往公众号(服务号/订阅号)或小程序进行私下建联交易。

违规示例

引导服务号交易

引导关注公众号

引导公众号外链

引导小程序交易

2.3.3 脱离当前直播间进行交易

【定义】指带货者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引导用户离开当前直播间,转至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直播间、电商平台、线下门店、私域社群等)购买非当前直播间在播商品的行为。

【常见违规行为】

(1)引导用户脱离当前直播间,前往其他橱窗下单商品;

(2)引导用户脱离当前直播间,前往其他直播间下单商品。

违规示例

口播引导通过头像进入其他橱窗交易

口播引导用户去其他直播间下单

三、违规处理

3.1 违规处罚依据

若带货者涉及以上违规情形,平台有权单方面判定带货者违规性质,并依据《微信小店带货宣传规范》《微信小店带货违规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带货「营销推广及争议处理」规范》《微信小店关联主体违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该带货者作出进一步处罚。

3.2 违规处罚举措

若带货者违反以上相关规则,平台有权依据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对应的处罚举措:

(1)情节轻微,处减少当前直播推荐处罚;

(2)情节一般,处当前直播内容对用户不可见处罚;

(3)情节严重,处减少账号推荐处罚;

(4)情节特别严重,处限制直播带货使用橱窗功能处罚。

除上述违规处理措施外,平台基于违规情形的风险,还有权可单独或同时采取包括不限于以下违规处理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永久封禁橱窗权限;

(2)永久封禁直播权限;

(3)屏蔽、下架违规链接、内容和商品;

(4)扣罚保证金;

(5)冻结佣金账户中违规直播间/场次订单佣金金额,或冻结佣金账户15-180 天,若届时风险仍未解除,平台将有权决定延长冻结时间;

(6)若带货者单次或多次违规严重扰乱平台秩序,平台有权独立判定违规性质及适用的处理标准,并对其关联主体/关联店铺作出进一步处罚。

3.3 违规情节考虑

(1)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带货者发布的引导私下交易内容,对用户的购物、观看体验影响较小或影响的用户数量较少的。

(2)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带货者发布的引导私下交易内容,对少量用户购物、观看体验造成严重影响的。

(3)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带货者发布的引导私下交易内容,对较多用户的购物、观看体验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反复多次实施私下交易。

(4)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带货者发布的引导私下交易内容,对大量用户的购物、观看体验造成严重影响或对平台产生舆情事件和监管风险,损害平台品牌形象。

注:带货者多次实施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视为该带货者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多次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平台将对该带货者从重或加重处理。

四、附则

4.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4.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4.3 你应遵守适用于你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应遵守适用于你的平台协议及规则。平台有权对违反本规则的情形进行处理,但不免除你同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有)。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但本规则未有明确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及后果等,参照本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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