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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小店发放“新客券”」的说明

关于「微信小店发放“新客券”」的说明

2025-09-14 21:30
二维码

一、新客券简介

微信小店新客券(以下简称“新客券”)是小店为新用户(以下又称“新客”或“你”)发放的惊喜权益。若用户在浏览微信小店商品的过程中,将有机会获得“新客券”权益,并在购买指定商品时抵扣一定的商品金额。

二、获取资格

“新客券”仅限平台认定的新客有机会获得,活动期间平台将不定时随机发放。

三、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四、获取方式

新客在浏览平台交易场景时,如看到“新客券”与“新客价”等展示,则获得惊喜权益“新客券”。

五、使用方式

5.1   面额:“新客券”权益具体面额,以商品详情页及“新客券”显示为准。

5.2 使用方式:用户领取的“新客券”权益仅可用于抵扣指定商品本身金额,不支持抵扣税费、运费、保险费及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不可折现。“新客券”不可拆分使用,单次使用时全额抵扣。如用户下单时有多件指定商品可以合并使用一张“新客券”,则每件指定商品所实际抵扣金额按各商品价格比例计算。

5.3 使用门槛:订单内的指定商品总价超过已获取“新客券”权益面额即可使用。且在使用时,用户仍符合新客身份。

5.4 使用范围:“新客券”权益仅限于在展示新客价的指定商品使用,部分类目商品(详见附录)不可使用。若用户未购买指定商品,则无法使用“新客券”权益进行抵扣,具体以商品和下单界面显示为准。

5.5 有效期:获得“新客券”权益后有效,具体以新客券界面显示使用期限为准,逾期未使用的将自动失效。

注意:若新用户获得“新客券”权益后在有效期内未及时使用,因历史订单超过2单而不再符合新客身份,则获得的“新客券”权益将立即失效且无法使用。

5.6 叠加使用规则:每笔订单最多可使用1张“新客券”权益。如一笔订单中同时可选择使用“新客券”和“平台券”(指平台下发的其他现金抵扣券等优惠权益)中的一项权益,系统将自动匹配面值最大的优惠券权益。

5.7 退回规则:已使用“新客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可退金额及“新客券”可退面额以退款页面显示信息为准。如多件指定商品合并使用一张“新客券”的订单发生部分退款,则“新客券”将按等比例退回,退回的“新客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已超过原“新客券”有效期,则“新客券”失效无法退回。

六、注意事项

6.1 【违规】当用户存在以下情形的,平台将取消该用户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有权采取终止异常订单、收回已发放的权益、限制相关功能等措施,必要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盗刷、倒卖、批量机器作弊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影响消费者公平机会的行为;

(2)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作弊领取、恶意套现、刷取信誉、虚假交易等;

(3)欠缺交易意愿,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获取红包目的,购买商品后出现大量退款的;

(4)其他经合理判断,以获利为目的,欠缺交易意愿的行为。

6.2 针对本活动的相关权益,平台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勿上当受骗。

6.3 平台有权不时修改本活动规则,或对本规则进行限期或取消,修改和其他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以届时有效的版本为准。如你不同意本规则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你应停止参与本活动;当你通过使用“新客券”等方式确认参与活动的,视为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全部规则。

6.4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5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附录:

不可用新客券类目:

(1)【珠宝首饰】(一级类目)下的【银饰、黄金、钻石、翡翠、水晶玛瑙、彩宝、铂金、珍珠、k金饰品、和田玉、其他玉石】(二级类目);

(2)【其他】(一级类目)下的【会员卡券】(二级类目);

(3)虚拟游戏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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